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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穿之炮灰想活着 第241(1 / 3)

温凌霄的获奖感言中规中矩,他气质已经完全变了,以前还有些孩子气,现在完全就是豪门贵公子。

几年来的养气功夫,让他更成熟,戏路也越来越宽,却没有原来那么忙了,每年只参演一部剧或一部电影,保持热度就够了。

闲暇的时间,他会看书学习,也会带着云清到处旅游,秋收时节依旧会回到老家帮着收秋。

用他自己的话说:“等我老了,我也像爸爸一样,就在这座小院里养老,种种地,养养鸡鸭,挺好!”

温凌霄在三十岁那年结的婚,妻子是宋凌云的侄女宋知语,俩人是因工作结缘。

宋知语是宋氏日化的高管,云清把日化的股份交给温凌霄打理后,两人经常因工作上的事见面,时间久了,就产生了好感。

云清对这个儿媳妇没有什么不满,高学历又是出身高门,教养方面也是无可挑剔,儿子对管理不精通,有个能管家的儿媳妇也不错。

至于说以后如何?那时候,他恐怕早就脱离世界了,哪里还管的了那么多。

结婚时,云清送给宋知语一整套的翡翠首饰,个个都是极品。

两年后,宋知语生下一对龙凤胎,男孩是哥哥,取名温月见,女孩取名温忘忧,都是云清取的名字。

两个孩子从小就跟爷爷亲近,三岁后,被温凌霄夫妻送回小院陪着云清。

让人欣喜的是,温月见从小就对中医感兴趣,妹妹则正好相反,随了宋知语,对管理学比较感兴趣。

在启智丹的作用下,两个孩子都很聪明,就是两个小人精。

云清对他们因材施教,哥哥的启蒙书籍是《黄帝内经》,妹妹的启蒙书籍则是《孙子兵法》。

宋知语知道这些的时候,整个人都惊呆了,她问温凌霄:“你们温家的孩子都是这么启蒙的吗?”

温凌霄:“别人我不知道,反正我不是,你要相信爸爸。”

宋知语心说,我肯定相信公公,但是,要不要这么凶残啊!给孩子读《孙子兵法》,这是要大杀四方的意思吗?

结果正如宋知语想的那样,温忘忧从小就是个特别强势的小姑娘,别人家都是哥哥保护妹妹,她正好相反,在外面都是她保护哥哥。

在温忘忧的眼里,她哥就是个书呆子,每天捧着医书就是背背背,偏偏她哥又长的帅气,像个忧郁小王子,为了哥哥不被欺负,她可没少收拾人。

大学毕业后,温月见把云清拿出的那些古方,一一复制了出来,而温忘忧就更厉害了,在大学期间,就凭着爷爷给她的资本,成立了温氏医药公司。

博士毕业后,温氏医药已经发展为温氏集团,而这一切,都是她自己做到的。

温月见毕业后,一直给妹妹打工,兄妹俩齐心协力把温氏发扬光大。

后来温忘忧才知道,他们家的狠人一直都不是自己,排第一的是爷爷,排第二的就是哥哥。

第一次见哥哥打架,还是大学的时候,一个想套路她的凤凰男,每天花言巧语的忽悠,本来她也不是恋爱脑,只是觉得这样的人没必要搭理而已。

谁知哥哥知道后,直接把人打趴下不说,一根银针就让那家伙痛的死去活来。

收拾完人,她哥还淡定的说了一句:“你就感谢如今是法治社会吧,不然我早毒死你了。”

温忘忧目瞪口呆的看着温月见,“哥,你还懂毒?”

温月见云淡风轻的说了一句:“医毒不分家,相比爷爷的水平,我才刚起步。”

温忘忧:“合着我就是个小傻子呗?居然被你骗了这么久?”

温月见摇了摇头,“爷爷说了,咱家最傻的是爸爸,他什么都不懂,整天就知道傻乐呵,除了演戏什么都不会。

年轻的时候靠爷爷,中年的时候靠妈妈,现在靠我们。”

温凌霄也觉得,自己这辈子幸福的不要不要的,年轻的时候,老爸把所有的路都给他铺好了,中年的时候,有媳妇保驾护航、打理产业。

如今呢,谁不知道他有个好女儿,人称“商场女罗刹”,欺负她可以,若是敢为难她老爸,不咬下你一块肉来,决不罢休。

温凌霄也是圈子里有名的“惹不起”,人送外号:“温神!”

云清恢复意识的时候,只感觉头疼欲裂,四周还黑漆漆的,他立刻察觉到了不对劲,十分有十二分的不对劲。

他想爬起来看看,却发现自己没有手。

卧槽!没手?

云清散开神识,懵逼的看着自己这副新身体。

好了,破案了!

他穿成了一只鹦鹉,还是个体型很大、价值很高的紫蓝金刚鹦鹉。

自己不会是被人类抓走当宠物去了吧?

云清没敢耽搁,赶紧接收记忆。

原主是生活在栖息地的一只刚刚成年的紫蓝金刚鹦鹉,今年7岁。

它已经找好树洞,正想去找个伴侣组成家庭的时候,就被一群不法分子给逮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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